
(这是一张我最喜爱的女—优沙雪的非裸图,不知道会不会犯禁?呵呵)
前天夜里,无聊之中写了一篇小文,谈关于成人—电影(为防止系统过滤关键词,相关犯禁词汇加破折号隔开)的问题。我觉得已经在措辞上非常之谨慎得体了,然而还是遭到封杀,尸骨无存——也就是说连底稿都蒸发了。我感到不可思议,于是跟和讯的管理员同志交流了一下看法(见下文),没想到非但不奏效,结果还一不小心成为了“告密举报者”,呜呼衰哉!
凭心而论,和讯博客使用起来殊为便利,服务水平也极高,但自由度相对来说就偏弱了点,这到底是一个遗憾。如换作其他博客,大概我早就自己扫地搬家了,无奈在和讯安营扎寨已成规习,终究还有点割舍不断。既然如此,惟行“狡兔三窟”之计,遂在歪酷别开旁门,以便处置和讯禁杀之不太老实的文章。歪酷博客使用起来不太便利,但是胜在关键词绝少,故而一般非严重思想偏差的文章都可放行。自由和便利,俨然成为一个两难的抉择。
这篇《我的A-V观》的原创文在被和讯当作假币一样没收之后,我迅速根据记忆重写了一遍,发在歪酷博客,微石入海,连一个浪花都不曾溅起,惬意之极。我辈小民所希求之网络言论自由,无非如此,然而在和讯竟不可得,这是我跟和讯两方面的悲哀。我这篇文在歪酷的地址为:http://lingweizone.yculblog.com/post.2701688.html,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往观之,评判一下其是否包含有伤风化之旨趣。中国的互联网倘若连这样羞答答的文章都不能容忍,则中国互联网的自由精神完全是放狗屁。但幸好我这篇文找到了发表的地方,而且也是著名的博客,可见此狗屁到底没放出来。
在牢骚满腹之中,记下这次跟和讯斗法的经过,以为日后之前车。总之,在和讯不宜谈性,这是本次斗法的一个深刻的认知。
斗法直播:
系统 尊敬的用户您好,您上传的文章《我的A-V观》不符合我国互联网管理法规的要求,因此不能发表,请您谅解。 07-04-08 02:27
我 to 和讯博客管理员
尊敬的系统或管理员同志:
夜里无聊写了一篇文,谈关于A-V的现象,自问并无有伤风化之笔触,不想收到系统回复曰:尊敬的用户您好,您上传的文章《我的A-V观》不符合我国互联网管理法规的要求,因此不能发表,请您谅解。 07-04-08 02:27 坦白说,我无法谅解,因为在我文中绝无露骨的生理性描写,仅仅只是一篇随意闲谈的小评论而已,和讯难道连这样守规矩的文章都要禁止吗?在和讯博客,真正不守护规矩的大有文在,姑举十例:
http://zhoumm.blog.hexun.com/6477109_d.html
http://wanbeidaoke.blog.hexun.com/428449_d.html
http://zongbao.blog.hexun.com/5647764_d.html
http://group.hexun.com/truly_life/discussion.aspx?articleid=1680502
http://undertaker.blog.hexun.com/2929323_d.html
http://axl.blog.hexun.com/1474896_d.html
http://thebule.blog.hexun.com/4147873_d.html
http://lemon520.blog.hexun.com/5435864_d.html
http://cy183.blog.hexun.com/5312655_d.html
http://chen109.blog.hexun.com/4225161_d.html
以上诸文(天下乌鸦按:现已全体被和讯管理员同志扫平,对于十篇文章的博主抱歉殊深)无一篇不涉及A-V,并且是等而下之的东西,试问这样的文章尚使通行,何以故意刁难我的小文呢?因我这篇文系随手打出,未留底稿,即使终于不放行,亦请转回文稿,偏劳为荷。
07-04-08 03:14
和讯博客管理员 to 我 感谢您提供上述违规链接,以上文章均不符合我国互联网管理法规的要求。 07-04-08 03:41
我 to 和讯博客管理员
我感疑惑的是,为什么那多篇文章可以发到博客呢?既然“均不符合我国互联网管理法规的要求”。根据和讯所谓法规——《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、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》(2004年6月10日) 之内容,第三四条规定如下:“第三条 淫秽信息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,具有下列内容之一,挑动人们性欲,导致普通人腐化、堕落,而又没有艺术或科学价值的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信息内容,包括: 1、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、性交及其心理感受;2、宣扬色情淫荡形象;3、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;4、具体描写乱伦、强奸及其他性犯罪的手段、过程或者细节,可能诱发犯罪的;5、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;6、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,以及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、虐待、侮辱行为;7、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淫亵性描写。第四条 色情信息是指在整体上不是淫秽的,但其中一部分有第三条中1至7的内容,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,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信息内容。”请问和讯,我的文章有什么地方具备以上淫秽或色情信息之特征呢?既然找不到性描写的具体文字,为什么悍然禁发我的文章呢? 和讯遵循的是互联网的自由精神,还是反其道而行之的压迫精神?我在和讯写文已经很小心翼翼,惟恐造成双方不必要之麻烦,即使如此,也还是犯禁。嗟乎,晕哉!此外,我更想说的是,请和讯把我的底稿还给我,和讯能将我的原创文章当假币一样没收吗?最后严重声明,发给和讯的诸网址,我只是引为例证而已,决不是一个卑鄙的举报者。
和讯博客管理员 to 我 很抱歉,关于您的问题,建议您在每个正常工作日内拨打电话010-85650882进行咨询。07-04-08 12:02
我 to 和讯博客管理员
呵呵,一句话,死猪不怕开水烫,这就是和讯的作风。07-04-08 12:43
……(杳无回信了,呵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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